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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省生态环境厅窗口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
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生态环境厅窗口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修订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要求,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原则,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要求,对环评审批目录和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优化,将不跨市(州)33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等多项许可权限下放至市(州)一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优化了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有利于压缩审批时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窗口依托“青海政务服务网”,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