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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全省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 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2019年,省民政厅在确定乐都区等10个县(市、区)为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地区,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目标,将原来由县(市、区)民政局承担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提升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政策执行和服务群众能力。为确保低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的顺利推进,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民政厅窗口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试点工作要求办理流程向前来办事和咨询的群众进行宣传引导解释,答疑解惑,深受办事群众的欢迎和赞赏,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各地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干事一致认为,此次改革试点有效缩短了低保审批时间,简化了工作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时效性,将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更趋合理、完善和高效,不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同时,改革试点的低保对象反映,低保审批改革方便了他们求助申请,保证了最短时间内享受到救助待遇,增强了对政府为民服务能力的信心。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深入试点地区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为今后全省全面推开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省民政厅窗口工作人员将及时跟进工作动态,把便民利民服务的政策和声音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