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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窗口认真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12 浏览: 【字体:

  近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全省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专题工作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会。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民政厅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培训会指出,随着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数量的快速增长和登记管理压力的不断加大,一些地方出现了登记审批不严格、日常管理不规范、执法监察不落实、与业务主管单位联动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社会服务机构问题隐患日益增多,安全风险逐步显现。培训会针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需要注意和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讲解,并明确了自查自纠具体任务。一是强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审查要依照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明确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审查重点健全登记工作程序,完善登记审查标准,注重加强与前置审批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工作衔接,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履行登记审查职责二是抓好重点领域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改革。对于非营利性(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决定的精神,提前研究,确保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登记审批工作能够实现同步平稳顺利过渡。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进一步规范登记工作程序,加强部门工作衔接,持续优化登记审批工作。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设立审批阶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改革精神,配合当地教育部门推动具有营利倾向的民办学校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企业登记,切实维护民政部门新登记民办学校的非营利属性。

  培训会后,省民政厅窗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各项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和查摆问题,落实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同时加强业务学习,配合“青海省政务服务平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等信息系统,提升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实推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推进便民利民服务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