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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取消的102项证明事项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19-05-09 浏览: 【字体:

  根据省政府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确保省政府决定取消的102项证明事项落地落实,近日,省司法厅派出检查小组深入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0多群众办事窗口,对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通过检查,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化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的决定》,决定明确取消的证明事项基本不再要求提供。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已经取消纳税情况证明、不属于违章建筑证明、法人地位证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民办技工院校许可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消防证明。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中心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年审不再要求退休人员提供退休人员健在证明、在世证明;社会保障部门开发专门的识别软件在手机上就可以认证,此外还采取部门信息核验,公安数据比对等形式方便群众办事;审核丧葬费和遗嘱抚恤金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亲属证明,凭户口簿、结婚证或者其他档案材料就可以办理;取消异地疾病证明、异地突发病证明、异地居住审核证明、异地医疗费发票证明,申请人仅提供住院发票、出院证或者病案首页就可以报销异地就诊医疗费,减少群众来回跑的次数,方便群众办事。城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城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南滩街道办事处根据区政府转发的决定,认真梳理出各部门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取消了涉及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的证明事项。同时,审核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时,取消婚姻证明、家庭收入和财产证明、家庭住房证明,采取查看有效证件、部门信息核验、申请人书面承诺等方式,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北大街公安派出所、南滩公安派出所已取消变更姓名信息证明、原户籍所在地证明、拆迁证明、同意落户证明。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取消房产继承过户证明,在申请人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办理遗产房屋过户时只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提供的亲属关系档案。个人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有了获得感。

  从跟踪检查情况来看,此次接受检查的各级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及部分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决定坚决,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决定的力度参差不齐。城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城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南滩街道办事处根据区政府转发的决定,认真梳理出各部门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南滩街道办事处还将决定目录张贴到办事宣传栏,方便群众查询。但个别有些市政府部门、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还不了解熟知决定内容。二是普遍存在服务大厅办事指南、流程没有及时更新的情况。比如,申请保障性住房时的家庭收入证明已经取消,但办事流程中还没有更新;办理丧葬费和遗嘱抚恤金手续时,亲属关系证明已经取消,但没有更改办事指南。三是个别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还要求开具。北大街公安派出所、南滩公安派出所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反映,决定目录明确取消无犯罪记录证明,但金融机构、就业单位还在索要无犯罪证明,作为证明事项开具单位很为难,如果开具证明就违反决定要求,不开具老百姓就投诉。另外,还存在个别公证机构不认可能够显示亲属关系的有效的户口簿,要求老百姓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亲属证明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