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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
为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助力行政许可效能提升,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省应急管理厅窗口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改革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优化准入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压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批时限,其中“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25个工作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时限由原来的55个工作日压缩至35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时限由原来的55个工作日压缩至35个工作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时限分别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累计压缩审批时限100个工作日,行政效能明显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