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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心服务标准 提升中心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2019-02-27 浏览: 【字体:

               规范中心服务标准  提升中心服务能力

  湟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以打造“便民、规范、阳光、高效”为目标,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推进中心窗口建设,着力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一是服务行为标准化。规范使用普通话,要求每名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要用语文明,表述清楚、准确,坐姿端正、站姿稳重,接待主动热情,举止礼仪得体。二是服务设施标准化。统一工作人员着装、胸牌、桌牌,制作《服务窗口告知单》及审批项目办理程序流程图,添置广告牌、隔离带,更新发布栏,提升硬件配置水平。三是窗口管理标准化。修订完善《窗口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中心行政服务处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工作制度,制定中心投诉、建议受理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六不准、中心服务操作规程等制度,提升窗口管理水平。四是办件质量标准化。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办件制度,严格按照“既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补办件、退办件”操作规程办理,做到了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受理零推诿、效能监察零问题。五是收费管理标准化。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越权减免或搭车收费等现象发生,及时核对账务,做到部门财务、窗口、银行收费收据三个一致。
    ——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导办代办业务。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体要求为目标,依托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将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等统一纳入“青海政务服务平台”或进驻办事大厅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网上办理,形成整合政务资源,打破行政部门界限,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促进政务服务流程全面优化、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便利,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向“数据多跑路”转变,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在“多证合一”经办区配备了帮办辅助人员2名,开展咨询、辅导、导办等工作。同时,中心采取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做到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六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政务服务指导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