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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

发布时间:2019-01-08 浏览: 【字体: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18〕265号)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结合省情实际,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安全使用许可、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以及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许可等6项安全许可审批事项采取了优化准入服务,同时采取压缩审批时限具体措施

压缩审批时限事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将压缩至25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压缩至35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55个工作日,压缩至35个工作日;“烟花爆竹批发许可”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25个工作日;“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时限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限一致,审批时限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

积极推行在线审批服务,优化审批环节。目前,进驻省级行政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实现网上审批及“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各地市或县级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推广网上业务办理,逐步全面推行网上业务办理,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办事通道。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点研究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最终实现办事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将进一步加强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项目审查和现场核查,如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要将企业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能够在线实现信共享的,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企业审批信息,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