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便民服务工作 不断深化行风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全省人社系统作风建设。
一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下放原由省级管理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项,在省本级参保的由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在属地参保的,由参保地人社部门按规定办理。二是全面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送达工作,实现“只进一扇门”和“一窗办理”。三是对事实清楚的工伤案件认定时限由原来15日缩短至10日;对伤情较轻、没有异议的劳动能力鉴定案件作出鉴定结论由原来60日缩短至30日。四是取消不必要或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必要资料齐全时,容许其他辅助性资料缺项,作出承诺后,可通过传真、网络等方式补齐。五是各地使用新版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开展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认定鉴定”工作,实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网上申报。六是建立异地工伤案件调查委托合作和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共享机制。七是建立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案件监管机制。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人社系统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是新时代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必然要求。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力量、细化工作措施,指导各地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参保对接和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确保省本级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事项平稳交接,工伤职工待遇不受影响。对各地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具体举措,赢得社会、单位、职工的支持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