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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取消规范服务事项 教育服务应进全进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的决定》(青政〔2018〕8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青政〔2018〕24号)要求,教育系统取消了27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向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和厅系统各处室单位公布了事项清单,提出了后续监管的要求。
省教育厅按照青编办(〔2018〕119号)通知要求,对现有的6项公共服务事项逐一编制了办事指南,并通过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按照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的原则,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和补办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明书两项服务事项也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由省教育厅窗口工作人员和首席代表进行办理和监管。至此,省教育厅公共服务事项除青海省成人高考成绩复核和青海省普通高考成绩复核是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网上办理外,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