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集中学习日制度
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制度化、
常态化,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根据支部委会研究决定建立集中学习日制度。
一、参加人员
支部书记、支部会员,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适时扩大到各非党员)。
二、学习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爱国主义、集体
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时事、政策和任务教育;中央及省、州重要会议、重要
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国情、省情、州情教育;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徳、纪律行为规范教育;爱岗敬业及业务能力知识教育。
3.业务知识、文学作品等。包括办文办会要求、公文处理格式要求、文件处理程序以及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办法等。
支部委员会年初制定总体学习计划,支部各党员根据要
求,认真对照学习计划内容做好笔记;学习内容依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任务的党建工作需要和要求可随时增加学习内容。
三、学习方法
1.集中学习。采取“每周一学”、“每月集中”的方式,固定时间和地点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一是将每周星期五确定为集中学习日,统一在局会议室组织集中学习,学习时间定为每周星期五上午9:30时,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如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星期五。二是集中学习实行轮流制,由各科室根据《支部学习计划》“负责人”轮流组织。三是每月急需传达的上级重要会议或文件精神,可安排临时学习。四是每次学习形式及内容必须包括传达学习重要文件精神和专题讨论两项内容。其余内容可采取美文欣赏、诗歌朗诵、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短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学习活动力求做到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特色突出,鼓励支持创新学习活动内容和形式。
2.个人自学。每名党员每周自学时间不得少于2个小时
每周学习笔记不得少于1000字,办公室每月对党员撰写的
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进行审核签字。每名党员每季度至少要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另外需按照考核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撰写任务。
3.党课辅导。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授课人原则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承担,根据需要也可邀请其他单位负责同志、有关专家、学者等进行授课。党课活动的组织和聘请外单位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党课也可适当采用视频教育和讨论等形式,丰富党课课堂。
4.网络教育。在抓好每周、每月集中学习的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好“青海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任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活动,增强学习兴趣和实效。活动所需费用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从普法经费当中列支。对于未按要求认真组织活动的,支部委员会将通报批评,支部委员将进行约谈。
四、相关要求
1.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建立集中学习考勤制度。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活动的,必须事先请假,事后补课。每名党员全年参加学习请假不得超过5次。每季度通报党员参加集中学习情况。
3.办公室要及时整理归档学习资料。每周五的集中学习资料(包括会议记录、参加学习人员签到册、学习资料、图片资料等),支部活动组织情况和党员参加学习活动情况将作为年底评优评先、外出培训学习的重要依据。
4.支部委员要抓好支部党员心得体会、读书笔记活动组织情况等的日常督促。认真履行好职责,还要积极为支部创新开展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每周五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所有党员不得迟到、早退,要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参加集中学习的全体党员必须佩戴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