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海南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海南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州治办:
按照《关于做好法治督察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南法 办〔 2020 ) 5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照《法治政府建 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及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自检 自查,现将2019-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因我局为新组建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2019年4月开 始实施,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局上下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责任,建立制度、依法 决策、依法行政、大力普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成效
(-)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聚焦“便民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推进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事项“四级四同”要求,以依申 请类事项为重点,编制了全国统一标准的政务事项目录清单, 不断推动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同源化, 全州完成政务服务事项15730项(依申请类3981项,依职 权类11749项)。海南州作为首批与国家和省政务服务门户 及事项库对接的试点地区,按《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要 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事项的核实确认入驻工作,对接入驻 行政许可事项147项,公共服务事项115项,网上可办率均 达到90%以上。二是推行线下“一门办〃。州、县政府利用各 种有利条件改造、扩建、完善本级政务服务大厅,提高大厅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起覆盖全州横向联动、纵向延伸、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州、县、乡(镇)、村(社区)四级 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和服务功能。州 县两级按“应进必进”原则整合部门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 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乡(镇)、村(社区)着眼基层群 众需要,将医疗、养老、民政、残联、计生、扶贫、统计等 事项纳入服务范围。目前,州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共进驻政 府部门28个,设立窗口 25个,共有窗口工作人员25名, 除因场所限制无法入驻州车管所、公积金等事项外,初步实 现“只进一扇门〃。三是推行事项“一窗办”。开展综合窗口集 成服务改革,根据进驻事项关联度、办件频次高低、服务群 众便利度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 革,重新调整布设办件窗口。单设农林教文卫、社会事业、 行政其他3个综合窗口,涉及12个部门49事项;常设税务、 发改、水利、住建、自然资源、烟草、公安、生态环境、交 通运输、市监、医保、社保等12个窗口,并在常设窗口整 合组建商事登记(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两个专区全面 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 模式。四是推行服务“压缩减〃。编制完成网上办、马上办、 一次办、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和公共服务6张清单,按照减 时限、减环节、减材料的要求,编写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四 个办〃办事指南,目前已完成23个部门的完整版、简易版办 事指南编制,部分入驻单位完整版办事指南实现与青海政务 服务平台同步更新调整。
2、聚焦“网上办〃,持续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一是着 力提升“一网通办〃集成度。以青海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建 设系统运行环境,完善网络、安全、设施设备等配套建设, 实现了省州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平台事 项审批应用程度,无自建系统部门所有进驻大厅的行政审批、 公共服务事项均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进行业务办理,消除 体外循环现象;加强数据共享深度应用,通过单点登录、表 单对接方式完成对接办理事项28项,实现烟草、社保、交 通等部分业务办理项部门条块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 通;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改 革,设立了 3个工作日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 参保登记“一窗通办”专区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 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专区。二是着力提 升“自助服务”便利度。积极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公 开方式,充分依托"青海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青松办〃手 机APP,门户网站等载体与手段,打造政务媒体"矩阵〃。及 时公开事项的受理条件及办事流程,实时查询进度和结果, 实现了客运班线、驾驶证记分、从业人员信息等便民事项的 查询,实现移动服务“一张网〃,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中 办“"指尖办,三是着力提升"不见面〃应用度。疫情期间提倡 "不见面〃办理业务,严格执行一次告知制,致信建议优先采 用网上预约、咨询、申报及办理,强化限时办结制,积极创 造条件对涉企相关政务服务实行立即办、容缺办。起草《海 南州“互联网+政务服务邮政专递〃实施方案》,在共和县率先 开展“政务服务+邮政专递〃业务,通过在大厅开设“邮政〃窗口、 派驻工作人员,邮政寄递送达服务,助力“不见面审批”。
3、聚焦“放管服〃,持续推进重点改革落地。一是深入推 进“好差评〃工作落实。不断优化运行管理模式,多措并举补 齐制度短板,建立完善办事群众对窗口服务态度、质量和效 率进行“好差评〃的评价机制。制定了《海南州政务服务好差 评工作制度》,大厅窗口安装启用“好差评”设备27台,针对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部门自设各类服务大厅以及青 海省政务服务网、部门自建业务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 线、协调联通公司开发州县两级窗口 "好差评”评价二维码, 做到"好差评〃评价数据采集无死角,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 渠道全畅通,确保“好差评〃数据统计及时、准确、真实、可 靠。在全州范围选聘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77名,对大厅及 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进行监督评 议,其中州级选聘社会监督员10名,已全部向社会公布选 聘结果。设置了举报意见箱和留言簿,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强化群众监督,健全办事群众评价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 更文明、更人性化、更有品质的政务服务。二是持续深化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有 利措施,进一步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梳 理了一批减、放、并、转、调事项清单,在政务服务大厅设 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完成海南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 其他管理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协同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 部门优化审批流程、精减审批环节,精准施策,并对各类型 审批时限予以明确,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50项。
4、聚焦“一体化”,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水平。一是 搭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搭建 起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已完成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互联运行,截至目前,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业权、 国有产权等四大类交易市场整合全部到位,公共资源“一张 网”交易目标基本实现。二是净化招标采购市场。清理取消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领域不合理规定,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 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项项目范 围规定》和《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青海省2019-2020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采购招 标形式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相关事项的 通知》、《关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相关事项的 通知》,赋予非招标方式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建设单位发包自 主权、不得强制进场交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畅通电话、 网络等咨询渠道,为投标单位释疑解惑,服务保障投标单位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应 用工作。除货物、服务类外,公共资源交易均实现了全流程 电子化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无纸化”交易范围大幅度 提高。大大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标志着海南州公 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工程建设 项目交易迈入“互联网+”时代。四是推进政府采购“网上 商城”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重构政府采购交 易模式和监管、服务体系,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塑 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此次上线的政府采购 云平台,包括网上商城、协议供货、定点服务、在线询价和 反向竞价五大模块。按照平台上线工作进度,已完成州级监 管部门角色配置和网上商城供应商招募工作。随着网上商城 模块的使用范围稳步推开,今后州级预算单位单项或年度批 量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项目将通过网上商城完 成采购,采购时间将会大幅缩减、采购效率将有明显提升。
2019年组织进行了 3次限额以下“海南州本级政府采购网上 商城供应电商入围项目”的招募工作,涉及办公用品、办公 设备、家具用具、数码设备等十四个类目及网上服务市场车 辆维修、保险、印刷、广告、小额中介、小额工程、物业等 7个类目的供应商招募。共有400余家供应商通过专家评审, 入驻网上商城。标志着我州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正式开始 运营上线工作,我州政府采购进入“云时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请提供交易场所管理规 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情况的函》(青人大常法函字〔2019) 23 号)文件要求,开展了 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的《海南州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南政办〔2016 ) 74号) 和《海南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实施意见》(南政办〔2016) 75号)2个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客观地讲,两 个规范性文件实施期间,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组织架 构的组建、交易范围的确定、交易规则制定、服务标准建立、 交易主体监管等意义重大,推动了我州公共资源交易进入了 法制化、规范化,走出了一条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公共资源交 易体制改革之路。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由政事不分向管 办分离转变,由行政垄断、分散交易向集中交易转变,由分 级管理向综合监管转变。在维护市场公平公正、服务经济社 会大局、提髙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助推党风廉洁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互联网+”招 标采购行动全面落实,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电子招 投标采购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 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新的交易方式深入推进,电子招 标投标建设运营更加规范。国家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管理暂行办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法律法规的出台, 以及《招标投标法》等多个上位法的修订,2个规范性文件 部分内容已不适宜现在的交易管理,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出 台、更新、修定程度,及时加以补充完善。将规范性文件修 订作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规范 性文件的指导作用。此项工作已完成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 意见,正在征求服务对象意见。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重大决策 征求意见等制度;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公众参与、专 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 策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 将行政决策納入责任追究的重要范畴,严格实施行政决策责 任追究和责任倒查。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修 改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为全面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结合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形式、新要求,我局年内集中对原有 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归类。修改完善了《海南州政务服务监 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海南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会议议事规则》以及人事管理、考核奖惩、财务管理、日常 管理等19项的规章制度。明确了权力运行的边界,规范了 内部的监督管理,提升了制度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真正做 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备案,集中公开信用信息。 依托省住建厅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系统,依法公开工程 建设从业资质、企业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 行为记录等信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诚 信库;在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凡办必查”制度,要求受理的 事项在办理前查询信用情况状况,对失信企业、失信人开展 联合惩戒。二是代理机构信用联合奖惩。依据《关于印发青 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 通知》对进入中心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进行 场内信用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局,年末评定结果后, 推送“信用青海”平台。截止目前,已对进场从事代理业务 的40余个中介机构不规范代理行为进行公示,并作出了相 应的信用扣分措施。三是加强信用信息的应用。以青海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将企业信用 分为4个等级,AB级为合格等级,当企业信用被评定为C级 或D级时,禁止其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集中采购(工程类) 中半年至1年内参与投标、釆购,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取消 了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标前管理系统,开通了青海政务服务 监察系统,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开放监督平台,对项目登记、 公告发布、开标评标、中标公示、投诉举报等交易全过程实 施在线监督。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信息动态记录、留痕 追溯、透明公开,推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从事前审批、分业 监督,向事中事后、动态协同方式转变。五是不断优化运行 管理模式,站在“用户体验”的角度,多措并举补齐制度短 板,建立完善了 AB岗替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 办结、首问负责、责任追究、群众评议等基本运行制度,在 每个窗口设置“群众满意度评价器”,对窗口服务态度、质 量和效率进行“好差评”,健全办事群众评价机制。六是结 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守初心、 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践行“言出必行、 实干干实”的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工作,坚决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中“吃拿卡要”、 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强化政治担当,树立问题导向,以正视 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取 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拓展监督渠道,强化社会 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介、企业代表等社会 各界聘任10名政务服务监督员,对全州各级政务大厅及窗 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进行监督评议, 共同促进我州政务服务工作。
(五)、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学法守法,不断强化法治意识,除单位集中统 一组织学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外,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 也要根据自身工作业务重点学习诸如《行政许可法》《招标 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还应深入学习与政务 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的各项业务知识,丰富自己的法律 法规知识水平,在平时学习工作中,认真学习各类法律知识
和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坚持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认 真开展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二是要强化互联网内容建设,加 强网络普法工作,认真梳理法规制度文件,立足工作实际, 归纳整理汇总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密切相关的 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突出“三法两条例”(《行政许可法》
《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形成规范性文件汇编,并在全省一体 化的政务服务平台海南州站点主页设专栏进行公开公示,为 中心开展各类审批和交易服务活动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深入 开展普法教育宣传,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以服务窗口 为宣传阵地,运用大厅电子屏、微博、公众号等平台,纵深 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积 极参加各类学法普法培训,不断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深 入开展,在单位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坚持把学法普法与 业务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宣传教育纳 入每月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基本知识 和理论素养。同时注重加强党纪党规学习,通过法制专题辅 导讲座、支部书记讲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法律法 规知识考试等,不断丰富和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四是结 合工作特点,积极推广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大力推广无纸化 学法,完成法宣在线规定学时,注重在普法宣传内容上下功 夫,以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内容多渠道开展普法 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普法宣传工作效果。同时,深入扶贫联 点帮扶村,把“法律进乡村”作为扶贫帮扶工作的一项工作内 容,不断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法规、道 德宣传,不断提升居民依法办事、依法信访、遵纪守法的法 治观念。
(六)、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建立了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 成员根据分工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 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对法治政府 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确保各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 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围绕业务工作抓法治政府创建工 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同发展。将每 周星期一下午固定为理论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 等方式开展学习,全面夯实全局干部队伍思想根基。
二、 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体现为:1.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 性认识不足,理解不够深入,形式多样性不强;2.在制定文件 时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
三、 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 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方案为主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法治 化水平,为我局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实的法 治保障。
(一) 提高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变 被动局面,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 环节。
(二) 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政府法 律顾问履行职责,在新人员招录时有所向法律专业方面人才 倾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具体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 加强法治政府能力建设,通过专家讲座、专题培训 班等多种形式加强我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培养,转变思想 观念,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
律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