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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 【字体:

▲适用对象
省内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且正式入驻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青信融”平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支持措施
对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2021年1月1日以后通过“青信融”平台对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形成的实际损失给予30%的风险补偿,以缓解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敞口,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政策依据
《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青财金字〔2021〕431号)
▲申请途径
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青信融”平台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材料
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青信融”平台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报告;
(二)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报表(附件);
(三)贷款合同;
(四)贷款支用凭证;
(五)显示贷款为“次级”“可疑”“损失”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
(六)上年度风险补偿资金使用情况;
(七)不良贷款风险管理和清收机制,以及追偿、执行等相关材料;
(八)其他与资金申请或审核相关的材料。
▲主管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工商业联合会、青海银保监局、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0971-6305720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0971-6126087
省财政厅:0971-366020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971-6138086
省工商业联:0971-6305855
青海银保监局:0971-8814708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971-806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