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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旅行社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境外宣传和省外宣传活动奖励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 【字体:

▲适用对象
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境外宣传和省外宣传活动的本省文化和旅游企业。
▲支持措施
每个企业每人按标准金额的100%进行奖励,出境报销不超过2人,出省报销不超过1人。
▲政策依据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青文旅发〔2022〕195号)
▲申请途径
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申请。
▲申请材料
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境外和省外宣传活动的文化和旅游企业派出人员往返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票据,推介活动现场照片,推介产品资料等。
▲主管部门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0971-6249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