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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要素补贴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 【字体:

▲适用对象
符合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方向和要求的中小企业。
▲支持措施
对工业领域上下游产业链中发挥延链、补链等重要作用的中小企业(高耗能、高耗水以及水、电、气用于生产原料的企业除外),其上年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用、运输费用(不含铁路运输费用)等生产要素对其缴纳占比较高的其中一项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政策依据
1.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2〕4号)
2.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中〔2022〕88号)
▲申请途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gz.qinghai.gov.cn)发布《年度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后,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逐级受理。
▲申请材料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发布的《年度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专项资金申请表、出具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财政厅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971-61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