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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优奖励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 【字体:

▲适用对象
当年被评估为优秀的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下称工程中心)。
▲支持措施
工程中心在年度评价考核中,被评价为优秀的工程中心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用于提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能力。
▲政策依据
《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18〕50号)
▲申请途径
1.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开展工程中心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工作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考核评价中定量评价分值占60%,定性评价分值占40%。
2.定量评价∶主要考核工程中心工程化能力水平、成果转化推广、对外开放服务、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经济效益等内容。
3.定性评价∶主要考核工程中心工程化研究方向与条件、工程化研发任务与成果、行业影响及贡献、运营管理等内容。
4.根据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省级科技计划进行核实拨付。
▲申请材料
1.需按规定时间在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评价管理系统内完成定量和定性评价材料填报工作 (www.qhgczx.cn)。定量评价采取线上评价的模式开展,由系统自动打分完成;定性评价由省科技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以线下专家评审模式组织。
2.上年度获得奖励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主管部门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科学技术厅0971-8244566
省科学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0971-6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