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小微企业 >> 政策列表 首页 >> 小微企业 >> 018001 0fc84ab2-abb7-4bab-80b0-c9b41d711da0

职业培训补贴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 【字体: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支持措施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的按600元/人·次标准给予补贴。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职工或承训单位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初、中、高级)及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技师、高级技师)不得重复享受,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
▲政策依据
1.《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9〕562号)
2.《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字〔2020〕1833号)等
▲申请途径
1.网上(青海省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
2.现场办理(企业所在县级人社部门)。
▲申请材料
1.《培训补贴申领表》。
2.《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登记表》。
3.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4.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5.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复印件(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再提供,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等。
▲主管部门
企业所在县级人社部门。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各级人社部门或12333。